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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国税局修订跨境电商增值税征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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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国家税务局29日消息,政府已修订电子商务增值税征管法规,豁免非长驻柬埔寨的外国电子商务平台营运商进行税务注册。

根据规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若外国电商在柬埔寨业务年收入超过2.5亿柬币(约6万2500美元),或连续三个月营业额超过6000万柬币(约1万5千美元),都必须在“简化增值税登记”机制下向国税局进行注册和进行月度税务申报。所有通过电子系统提供数字产品和服务的交易,都须缴纳10%增值税,惟外国电商只须申报,10%增值税将在“反向征收”(reverse charge)机制下,由获取服务的本地纳税人代缴。

在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措施实行后,本地大型和中型企业“陷入两难”境地。由于供应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外国电商未注册,本地企业将无法进行申报和代缴增值税,这可能在将来面对国税局调查。此次,由外国顾问公司提供的专业咨询或培训,因为是通过电子系统(如Zoom会议)进行,也被列入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征管范围。无论如何,政府允许小型企业暂时无须为获取境外电子商务产品或服务支付增值税,为期5年。

经过数次的延迟后,2022年4月1日起,电子商务增值税(VAT)正式实施。

柬埔寨国家税务局称,不属于柬埔寨税务居民,或在柬埔寨未设立常设机构的外国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将不在电子商务增值税法令管辖范围,但必须遵守其他税务法规。有关电商平台运营商为向非税务居民提供服务的供应平台、支付平台、货品或服务交易平台。

在新法规下,在柬埔寨拥有已进行税务注册代表或分公司的外国电商,也无须另外进行税务注册。

目前,已有超过40家外国电商向柬埔寨国家税务局进行注册。自征收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以来,国税局增加了上千万美元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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